程氏宅院位于桑坪镇包沟村上门组,坐北朝南,占地3000多平方米,为前堂后寝两进四合院住宅,为清代当地富商程兴让所建。因战乱,工程未完全建成,原为三合院布局,有住房54间,大门一座,炮楼两座,另有环宅护城河。现存建筑由门楼(含倒座)、主院、东偏院组成,共计建筑15座(含1座残 损影壁)34间,东侧、北侧有护城河遗迹留存,总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是目前西峡保存较完整的民居建筑群。
程氏宅院在建筑结构方面风格独特,整座建筑五架梁与三架梁间距较大,明间五架梁与山墙五架梁间架设有木楼板,在两次间形成阁楼式楼房,下连楼梯,脊桁上有“民国二十五年”( 1936 )建筑题记。
程氏宅院地理位置较为偏僻,新中国成立初土地改革以后一直作为村委办公场地,人为破坏较轻,较好地保存了历史原貌,对研究豫西南山区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居住状况等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家族居住模式的实例。部分建筑采用穿斗与抬梁相结合的梁架结构形式,具有南北方建筑相结合的典型地域特色,是研究民国时期南北建筑糅合及豫西南地区木构建筑的宝贵实物资料。
2008年6月16日,程氏宅院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